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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姜艳玲

  • 发布日期:2023-08-31 22: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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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艳玲,女,1965年出生,大学文化,现任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五大队大队长,在戒毒一线工作期间,创造了“诚信戒毒”工作法,对待戒毒人员,她呕心沥血,润物无声,被戒毒人员亲切地唤作“姜妈妈”,她始终用自己的诚信行为感染着一群 “诚信缺失”的“瘾君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岗位、无私奉献,三十年如一日,说到做到,始终践行入警时的铮铮誓言。曾荣获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河南省“三八”红旗手、 “五一”劳动奖章。

2013年10月,劳教场所职能转型后的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第一批戒毒人员,年届五旬的姜艳玲队长再次勇挑重担,继续担任二大队大队长,扛起起管理教育戒毒人员职责。一次在与戒毒人员日常谈话过程中,戒毒人员反映队里没有刷鞋的刷子,平时刷鞋困难,姜艳玲同志因家中没有多余的鞋刷,当天大半夜跑超市去买了回来带给学员,并教导学员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说到做到,希望她能够对戒毒挑战也要说到做到,坚持到底;一次戒毒人员生病申请所外就医,走得匆忙而没有带上入所时上交的私人物品,其中就有非常重要的身份证和几百元现金,她想尽办法联系学员,并最终一分不少的交到了学员的手中。这样的小事数不胜数,但她却在用诚信潜移默化地改变着她的学员。面对戒毒人员这群特殊的“诚信缺失”人群,她在教育戒治过程中科学融入诚信教育,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影响她们。在她诚实守信的精神带领下,二大队的警察也为戒毒人员做起诚信楷模。

2016年11月,因身体原因姜艳玲不得不离开工作二十多年的一线基层,姜艳玲又把她工作的阵地转移到社会,为了打通戒毒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姜艳玲和同事辗转全省各地,最终成立了4个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七彩虹之家”。考虑到姜艳玲身体情况,领导和同事多次建议多休息少奔波,面对大家的关心和劝导,姜艳玲说到:“三十多年前,我入警时说到‘干一行就要爱一行更要钻一行’,我自己要是不讲诚信说到做不到,那怎么做好戒毒人员的工作呢!”面对出所后的解戒人员,她依旧说到做好,创立“七彩虹之家”解决了出所人员的后顾之忧,有针对性对戒满人员进行有效帮扶和指导,促进了戒毒工作社会化,提高了戒断率和保持操守率,大大降低了复吸率。

平凡岗位三十年如一日坚守铮铮誓言,这是一份对戒毒工作的执着,更是一份对诚实守信的坚守,靠着这样一种“润物无声”的诚信精神,姜艳玲和她的队伍与戒毒人员之间彼此建立了深厚和谐的教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