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功月,男,汉族,共青团员,河南商城人,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参加工作,现任第一工程公安局第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从警以来,勤勤恳恳,踏实苦干,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余功月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案件侦办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并不断在工作中学习和实践,增强了工作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办理,并积极向身边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事学习,积极投身于当前的工作当中。余功月同志先后侦办了一系列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特别是 “ 2021.12.1王遂林诈骗案”。2021年12月1日,第三分局辖区内发生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件,接警后第三分局及时展开初步侦查,经过大量工作初步认为这是一起伪造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冒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公司名义对外招工实施诈骗活动的犯罪。在公安局、分局领导的指示下,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专案专查。余功月同志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与家人们团聚的日子,迅速对此案展开密切侦查,将涉及此诈骗案件人员身份、组织结构、手段特征、损失金额等情况摸排清楚,以嫌疑人设置在二七区正商城详园的办公室为中心向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办公区、经常活动地等地域辐射侦查,先后搜查起获伪造印章9玫、劳动施工合同43分、调取监控1处,走访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10余次,调取36家银行流水、查找受害人取证70余人,调取相关派出所报警资料1份,先后前往漯河、周口、焦作等地调取收据、电子支付凭证等证据,为案件的下一步侦破提供了有利保障。通过大量人证、物证、书证进一步锁定该案是以王遂林为主犯的的特大诈骗案件;
余功月同志主动与兄弟单位沟通、借鉴侦查手段,学习如何取证,就该案如何形成证据锁链进行研究,多次向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制室、郑州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汇报案情,听取各级政法部门对该案的指示精神,就该案如何定性如何顺利起诉慎之又慎,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和条件,调整工作模式,并不断纠正侦查方向和措施,以保证使用法律条文准确、证据锁链严密,同时给被害人员及其亲属做好解释和法律宣传工作,主动接待和组织被害人员及其亲属100余人次,把侦查工作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做到打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
经过9个月的缜密侦查,以王遂林为主的特大诈骗案件成功侦破,该案共2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43人,涉案金额174万元,报请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1人,于2022年8月22日顺利移送审查起诉。
该案成功的办理,既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势力,又有效的铲除了诈骗犯罪土壤,并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净化了社会环境,赢得了社会好评,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分局成立以来,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该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先后归纳总结《讨要债务警情的法律指导意见》《九种常见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模拟盗窃警情制作刑事侦查卷宗,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为全力构建警企合心和全民合力反诈新格局,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势头根据当前高发频发的电诈案件,结合辖区实际,制作反电信网络诈骗课件前往辖区企业开展反诈宣传,依靠科技力量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金钟罩”反诈小程序宣传推广,使辖区群众都处在“金钟罩”保护之中,并定期在第三分局反诈宣传群中推广防诈、反诈小技巧。结合电信诈骗案件动机和电信诈骗案件现状,通过视频解释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技术手段,介绍公安机关侦破电信诈骗案件情况,让群众进一步理解公安机关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梳理常见电信诈骗形式,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每一类电信诈骗的主要特征和诈骗手段,方便群众接到电信诈骗电话时能够及时甄别,预防发生电信诈骗,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推广介绍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详细讲解APP安装注册流程、预警拦截功能,现场指导下载、注册、认证流程,提示打开预警拦截功能,进一步巩固反诈防火墙。宣传过程中,反复强调大家提高反诈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必要性,并通过日常加强反诈知识的积累和学习,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筑起反诈铜墙铁壁,牢牢守好守住自己“钱袋子”。
该同志时刻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和四句话十六字方针为自身行为准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向身边有经验的同志学习,对待群众和蔼可亲有耐心,热心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忠实履行了一名公安基层民警的职责。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公安这个神圣职业无比热爱,抒写着自己公安工作的每一步轨迹,奉献自己的力量,积极参与每一系列大案要案的侦破及犯罪嫌疑人抓捕工作,更为公安工作,为营造一个良好、和谐、安全的社会面治安环境,为构建一个法制、民主、和谐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作出了自己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