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按照上级文明办工作要求及部署,公安局组织党员民警来到郑州市二七路太康路路口,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民警,身着红色志愿者服务背心,头戴志愿者标识的帽子,手持“文明交通”引导旗,让志愿服务更有样、更专业。志愿服务在7:20-9:00这个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志愿者们早早就来到志愿岗位上,按照“定岗、定责、定人”的原则,积极为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交通疏导。活动中,他们用文明的语言,以和蔼的态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乱闯信号、越线停车、斜穿马路等交通陋习。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并帮助有困难的市民安全过马路。
此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民警们以自身规范行为和尽责表现,起到了示范、宣传、劝导、监督的作用,为共建文明城市、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做出了应有贡献。